合肥乐居网 资讯中心 本地新闻

正文

快讯:合肥市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有调整
来源:乐居买房2022-06-10 18:22:23
摘要
合肥市房管局6月10日发布《市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

  乐居买房讯 合肥市房管局6月10日发布《市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

  瑶海、庐阳、蜀山和包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新站高新、经开区建设发展局,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合政〔2019〕5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现就我市市区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户籍家庭收入标准作如下调整

  城镇户籍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市民政部门公布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市民政部门公布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2倍;

  城镇户籍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021年合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不高于31925元/年、2660元/月;

  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021年合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不高于42566元/年、3547元/月。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收入认定时,应扣减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

  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与本市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不得同步重复享受。

  三、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分类保障”原则,依据民政部门核定的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分类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为主,城镇较低收入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标签: 收入 城镇 保障
重要提示: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式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的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楼盘点评

    暂无评论, 您可以发起评论
    lhf0551 lhf0551 加入城市买房砍价群。实时讨论购房热点话题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