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雨文 近日,双墩镇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位于双墩镇湖滨社区部分土地的公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受长丰县人民政府委托,拟征收位于双墩镇湖滨社区部分土地,为维护被征地农(居)民和单位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范围:
东至合水路,南至姜尚路,西至凤麟路,北至沙颖路。
二、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6日。
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持权属证明材料于2022年1月6日前到湖滨社居委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四、在拟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栽种的作物或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必须无条件自行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逾期未清理的,政府将进行清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双墩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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