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姜姜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幼儿园等级认定评估办法》的通知。
全市幼儿园共分三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市二类幼儿园,如出现家长投诉多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称号。
《办法》将全市幼儿园由高到低分为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市二类幼儿园三个等级,其中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二类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并管理,操作性更强。
申请“市特一类幼儿园”、“市一类幼儿园”估认定的主要内容为园务工作、保教队伍、保教工作、办园条件等方面,各项要求比较细致,如申报“合肥市特一类幼儿园”,须满足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无小学化倾向;不使用幼儿教材,教师指导用书须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查机构审定;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不接受其他部门、机构、团体或个人挂牌、合作,不组织幼儿参加各类商业性竞赛、展演等活动;无查实的师德师风不良现象或违法违规行为等。
该办法自2021年8月23日施行,有效期5年。市教育局2019年1月9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合肥市特一类幼儿园评估认定办法〉的通知》(合教〔2019〕1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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