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阿七 这年头,当个房产中介真的不容易!
大多数人想要购买二手房时,都会选择中介帮忙找房子,遇上心仪的房源准备签约的时候又会嫌弃中介费贵。
更心酸的是,时不时的来上一个“跳单”的客户,辛辛苦苦到头来一分不赚。
天猫好房X乐居合肥本期房产百科聚焦“房屋买卖中的跳单行为”。
1、什么情况构成“跳单”?
“跳单”是中介领域的行业术语,一般是指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中介合同,中介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私自达成交易的行为。
这一行为不仅背离了道德要求,也是违法行为,《民法典》已经明确了“禁止跳单”规则,且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即若“跳单”情况真实存在,原中介依旧享有报酬请求权。
2、“跳单”行为的风险
中介被跳单,大多损失的是时间、精力和金钱,而对于购房者来说,“跳单”并不是省下了几万块钱那么简单,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要知道,二手房交易环节复杂,涉及到税费、法律、金融、贷款等方面的专业问题,一些房子还存在隐形抵押或债务纠纷,而在房产交易中依靠中介专业知识和房产交易经验,能有效降低买房的风险。
若私下联系房东交易,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比如,房子被多次抵押、欠了好几万物业费、房子已经被查封,甚至有的“业主”都是假的,购房者最后钱房两空,还可能惹上官司。
3、如何规避“跳单”行为
“跳单”是指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中,买方通过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选定房源后,却故意绕开该中介公司直接与房主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房主达成交易的现象。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真的满意一套房源,和房东砍砍价,多和中介商量中介费,真诚买房即可。或者直接换一套房源,总会找到令自己满意的。
而衡量是否“跳单”的关键,在于买方是否利用了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机会等条件。如果若该套房源不是独家代理,购房者还可以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比如,找一家有该房源且中介费更低的中介公司签约,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跳单”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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