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4月26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一则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居民自住型住房需求,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最近一次契税缴纳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时间满5年的商品住房执行以下政策:
一、居民家庭在线上办理购房资格核验时,该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二、该商品住房在进行买卖合同网签、赠与、司法拍卖等转让手续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确认时点:
(一)存量房交易的,以卖方发起合同网签业务的时点:
(二)非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与的,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业务的时点:
(三)司法拍卖的,以房产买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的时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各区人民法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实施中如有疑问,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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