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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集中供地公布,首批18宗涉宅地6月3日拍卖
来源:乐居买房2021-05-11 18:17:03
摘要
合肥两集中供地计划出炉!第一批18宗涉宅地将于6月3日拍卖

  乐居买房讯(编辑小杰)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1]1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第 39 号令) 、 《关于进一步促

  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 办〔2016〕43 号)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合肥18宗涉宅地6月3日拍卖合肥18宗涉宅地6月3日拍卖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

  划设计文件 。

  1 、 竞买人不足 3 家 (不含 3 家)的 , 由市土委会集体 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或转为挂牌 。

  2 、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 , 由市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不计利息) 。

  二 、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 中:

  1 、 滨湖科学城 BK202101 号宗地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 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 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

  2 、 滨湖科学城 BK202102 号 、 滨湖科学城 BK202103 号 、 包河区 BH202102 号 、 包河区 BH202103 号宗地竞买人须为企

  业法人 。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 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 。

  3 、新站高新区 XZ202103 、XZ202104 、XZ202105 、XZ202106 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 (含二级)开发资质 。

  4 、 高新区 GX202106 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该企 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 (含二 级)开发资质 。

  鉴于项目的特殊性和安全保密性 ,竞买人应符合保密管 理要求 ,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 , 需提供合肥国家实验室出 具的书面意见 。

  5 、 蜀山区 SS202105 号 、 蜀山区 SS202106 号地块竞买 人须为公司法人 ,该公司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 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 亿 元人民币 。

  6 、蜀山区 SS202107 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该企 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三级以上 (含三 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

  7 、庐阳区 LY202105 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该企 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

  8 、经开区 JK202105 号地块 、JK202106 号地块 、JK202107 号地块 、 JK202108 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 经开区 JK202105 号地块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 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亿元人民币的文旅企 业 。JK202106 号地块 、 JK202107 号地块 、 JK202108 号地块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 本不低于 100 亿元人民币

  说明: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 2018 年第二次主任(扩大) 会议纪要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的公开 、公平 、公正 , 提高土地出让工作的透明度 ,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务 操作 , 自即日起 ,市土委会研究批准的土地供应方案中 ,对 竞买的公司法人提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 资质要求的 ,该公司法人如提供自身具有的开发资质 ,或提 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 , 或提供该公司法人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 资质 ,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所属持

  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 ,均视为符合开发 资质要求 ,允许该公司法人报名竞买 ,但不允许多个公司法 人使用同一开发资质报名参与同一宗地竞买 。对开发资质超 出有效期的 ,如能提供原资质审批机关出具的其开发资质有 效的证明文件 ,也视为具有开发资质 。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 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 。 经市土委会批准 , 自即日起 ,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 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 ,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 、控 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或其母公司控 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 竞买的书面承诺 。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 ,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 投诉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查实后 ,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 、纳入自然资源市场 信用 “黑名单” 、 两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 买的处理 。

  三 、竞买约定

  1 、 提交竞买申请前 , 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 地踏勘 ,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 ;对出让文件和宗地 现状有疑问的 ,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 提出 。

  2 、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 , 即视为对出让文件 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 ,对宗地现状无异议 。 竞买申请人 竞得出让宗地后 ,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 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

  四 、竞买登记

  1 、 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 , 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安徽合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并认真阅读 。 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 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安徽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出让公告 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 、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 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

  2 、 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 , 须取得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 ,首次登录须办理入 库手续 ,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 徽 合 肥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hefei.gov.cn/) “办事指南”栏目中的 “投 标人”-- “主体库登记”-- “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联合 竞买的 ,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

  3 、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30 日 , 竞买人 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 块 ,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 ,携带报名地块 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 ,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 交易部 6 楼 624 、625 室进行资格预审 。在报名时须提交《网 上交易承诺书》 。

  4 、竞买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 站 登 录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 或 输 入 网 上 竞 买 系 统 网 址 http://www.hfztb.cn/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 0551-66223830 进行咨询 。 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 IE9 、 IE10 、 IE11 浏览器 登录 、 使用 , 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5 、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 午 16 :30 。 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

  名称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

  生 。特别提示 :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 保证金帐号 , 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 金 。

  6 、 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 , 应提交竞买保证金 不属于银行贷款 、股东借款 、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 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

  7 、 为打造国际一流 、 ****的标准国际小镇 , 保证 空港国际小镇规划的整体性及运营管理的高品质 , 同一竞买 人 须 同时 足 额 缴 纳 经 开区 JK202105 号 、 JK202106 号 、 JK202107 号 、JK202108 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否则 ,4 宗土 地均不具备竞买资格 。

  五 、竞买须知

  1 、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如 有变化 , 另行通知 。

  2 、 竞买人 (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 、 《竞买资格确认 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 。若竞买成功 , 竞得人与地块 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成 交确认书》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 , 公布出让结果 。

  3 、拍卖方式调整为 “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配建租 赁住房+摇号” 。

  第一 阶段 :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 ,在未达到最高限价 时 ,报价最高者且高于保留底价的 , 为竞得人 。

  第二阶段 :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 ,转竞拍配建租赁住房 , 以竞配建租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 ,配建最高 比例不超过拍卖地块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 25% (具体面积 由市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公告中明确) 。此阶段竞得土 地的 ,住宅预售形象进度须达到地上建筑层数 50%以上的 , 方可进行销售 。 此款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

  第三阶段 :竞配建租赁住房达到最高比例时 ,如有其他 竞买人继续参与 , 则摇号产生竞得人 。 此阶段竞得土地的 , 住宅预售形象进度须达到地上建筑层数 80%以上的 , 方可进

  行销售 。 此款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

  六 、其他

  1 、 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 的正式文件为准 , 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以上地 块参考价不含契税 、 印花税) 。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 测为准 ,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

  2 、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 , 须书面提交已认真 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 ,对地块现状(含地上 、 地面 、地下现 状 , 以及地块周边道路 、 供水 、 供电 、 供气 、 排水 、 通讯 、 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 , 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 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 ,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现状接收土地 , 签订 《宗地移交确 认书》 ,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 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

  3 、滨湖科学城 BK202101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 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 1 座 24 班幼儿园 。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 修建万年埠路东侧的街头游园和配套不少于 200 个地下停车 位 。

  滨湖科学城 BK202101 号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1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 层以上)建筑的 , 可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竣工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 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 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4 、滨湖科学城 BK202102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 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住宅建筑外立面须按照公共 建筑立面要求进行处理 , 注重立面整体化设计 。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 号) 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 ,在地块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

  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计容总面积的 20% , 装配率不低于 50% 。 此款由合肥滨湖科学城管委会会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监督落实 。

  滨湖科学城 BK202102 号宗地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 设后 2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 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 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5 、滨湖科学城 BK202103 号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 条件和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住宅建筑外立面须按照公共建筑 立面要求进行处理 , 注重立面整体化设计 。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 号) 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 ,在地块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 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计容总面积的 20% , 装配率不低于 50% 。 此款由合肥滨湖科学城管委会会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 建设 , 同步修建 1 所 18 班幼儿园 。

  滨湖科学城 BK202103 号宗地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 设后 2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 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 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6 、 包河区 BH202102 号宗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 见》(合政办〔2019〕22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 ,在地块 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计容总 面积的 50% ,装配率不低于50% 。此款由包河区政府会同市 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

  包河区 BH202102 号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1 年 内竣工(结构封顶) ,涉及有高层(18 层以上)建筑的 ,可 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竣工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

  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政 〔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7 、 包河区 BH202103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 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 :①在商业地块内规划建设 1 座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 8 万平方米的集中式购物中心 (不含酒店 、 家居建材市场 、批发市场) ,建成后须整体持 有 、整体运营 ,不得分割转让 。②竞得人须在商业地块内规 划建设 1 座高度不低于 150 米的建筑 ,其中包含面积不低于 3 万平方米的五星级标准的酒店 ,建成后酒店须整体持有 、 整体运营 , 不得分割转让 。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 号) 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 ,在地块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 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计容总面积的 50% , 装配率不低于 50% 。 此款由包河区政府会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 建设 , 同步修建一所 18 班幼儿园 。

  竞得人在商业地块内商业办公项目全部单体(不含超高 层)主体结构达到正负零前 ,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 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25%;商业地块全部单体(不含超高层) 主体结构封顶前 ,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 筑面积的 50%;商业地块全部单体主体结构封顶前 ,住宅预 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80% 。 此款由包 河区政府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

  8 、新站高新区 XZ202103 号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 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出让地块外绿地与交通设 施 , 其中布置不少于 50 个生态公共机动车位 、 公共文体活 动场所 。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无偿移交新站高新区管

  委会指定部门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3 号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1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 层以上)建筑的 , 可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竣工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 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 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9 、新站高新区 XZ202104 号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 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一座 12 班幼儿园 。 建成并 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无偿移交新站高新区管委会 ,不动产产 权须直接登记至管委会指定单位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 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出让地块外绿地与交通设 施 , 其中布置不少于 50 个生态公共机动车位 。 建成并经竣 工验收合格后 ,无偿移交新站高新区管委会指定部门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4 号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1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 层以上)建筑的 , 可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竣工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 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 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10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5 号宗地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 工建设后 2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 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 合政 〔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11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6 号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 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一座 15 班幼儿园和一座 睦邻中心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 当设置在三层以下 ,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 口 、 电梯 和无障碍坡道 ,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 ,满足通风和日照等

  条件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 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 ,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 源 ,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6 号宗地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 设后 2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 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 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12 、新站高新区 XZ202103 号 、新站高新区 XZ202104 号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5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 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须按每百 户使用面积不少于 30 平米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 平米标准配建)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 以下 ,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 口 、电梯和无障碍坡道 , 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 ,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 。新站高新 区 XZ202106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 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 ,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 口 、 电梯和无障碍坡道 , 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 ,满足通风 和日照等条件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3 号 、新站高新区 XZ202104 号 、新 站高新区 XZ202105 号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 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文体活动 室按 200 平米/千人 、 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平米标准配置 ; 室外文体活动场地按 400 平米/千人标准配置 , 单块场地面 积不小于 200 平米) ,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 ,嵌入式 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

  13 、新站高新区 XZ202103 号 、新站高新区 XZ202104 号 、 新站高新区 XZ202105 号 、新站高新区 XZ202106 号竞得人须 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 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 号)及相关配套文

  件要求 ,在地块住宅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术 ,装配率不 低于 50% 。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城乡建设局负责 监督落实 。

  14 、 高新区 GX202106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相关规定和要 求在该地块上建设人才住房项目 ,项目建成后定向销售给合 肥国家实验室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确定的具体购置人 。

  竞得人须与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引进双一流高校运 营管理配套中小学 、 幼儿园的协议 。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 价款 , 也可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 ,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 让合同 30 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 ,6 个月内付清余 款 。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 , 并在开 工建设后 2 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 。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 (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 按合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15 、 蜀山区 SS202105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 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出让地块外杏花湾路(段 公路-豌豆洼路) 。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 , 并在开 工建设后 1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 层以上) 建筑的 ,可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竣工 。若未按期开工或竣 工(结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 定 ,按合政 〔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16 、 蜀山区 SS202106 号宗地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 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一所 18 班幼儿园 。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 号) 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 ,在地块住宅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 术 , 装配率不低于 30% 。 此款由蜀山区政府会同市城乡建设 局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 , 并在开 工建设后 1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涉及有高层(18 层以上) 建筑的 ,可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竣工 。若未按期开工或竣 工(结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 定 ,按合政 〔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17 、 蜀山区 SS202107 号宗地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 续前 ,须向蜀山区政府充分了解该地块须建设的安置房相关 情况 。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 安置房及配套用房 ,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60 日内与蜀山 区政府签订安置房代建回购协议 , 明确安置房套型设计 、位 置 、建设标准 、 回购价格及交房时间等具体事宜 。 房屋建成 后由蜀山区政府回购 ,安置房以及配套设施的不动产权证由 蜀山区政府委托竞得人代为办理 , 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 担 。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 , 并在开 工建设后 2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 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 合政 〔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认定并处置 。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 修建一座 9 班幼儿园 。

  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额外增配 257 个机动车停车位 ,建成 后无偿移交给蜀山区政府指定单位 。此款由蜀山区政府负责 监督落实 。

  竞得人在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竣工(结构封顶)前 ,住宅 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80% 。 此款由 蜀山区政府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

  18 、 庐阳区 LY202105 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 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步修建一所 15 班幼儿园和一座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9〕22 号) 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 ,在地块住宅建筑中使用装配式建筑技 术 , 装配率不低于 50% 。 此款由庐阳区政府会同市城乡建设 局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1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涉及有高层(18 层以上)建筑的 ,可自开工之日起 1 年半内 竣工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 进行认定并处置 。

  19 、 经开区 JK202105 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7 个工 作日内 , 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供引入一家拥有***文化产业 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且拥有 3 个以上(含 3 个)建设规模均不低于 100 万平方米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 理经验的运营单位 , 实施本地块项目运营管理的书面承诺 。 如未能按时提供该材料 ,取消竞得资格 ,竞买保证金不予退 还 。 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

  该宗地内 264 . 98 亩公园绿地土地使用权划拨至经开区 管委会指定单位 。 该公园绿地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并养 护 ,养护期限 3 年 。养护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经开区管委会指 定部门 。移交后的运营管理由竞得人与经开区管委会另行协 商约定 。 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 步修建地块外北侧约 75 亩公共绿地 , 养护期限 3 年 , 养护 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经开区管委会指定部门 。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 行建设 ,项目建成后须自持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 5 万㎡的主 题街区和文化艺术场馆等 , 自持房屋的位置和面积须在批复 的规划方案中明确 , 自持时限为项目建成后不动产登记之日 起 8 年 。 文化艺术场馆在自持期满后也不得分割转让 。

  竞得人在该宗地内商业地块全部建筑单体基础达到正

  负零前 ,宗地内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该宗地内住宅可 售总建筑面积的 50%;该宗地内商业地块全部建筑单体主体 结构封顶前 ,宗地内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该宗地内住 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 80% 。 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市住房 保障和房产局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2 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 认定并处置 。

  20 、 经开区 JK202106 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 , 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供引入一家拥有***文化 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且拥有3 个以上(含 3 个)建设规模均不低于 100 万平方米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 管理经验的运营单位 , 实施本地块项目运营管理的书面承 诺 。如未能按时提供该材料 ,取消竞得资格 , 竞买保证金不 予退还 。 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1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 认定并处置 。

  21 、 经开区 JK202107 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 , 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供引入一家拥有***文化 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且拥有3 个以上(含 3 个)建设规模均不低于 100 万平方米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 管理经验的运营单位 , 实施本地块项目运营管理的书面承 诺 。如未能按时提供该材料 ,取消竞得资格 , 竞买保证金不 予退还 。 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同步修建地块外东侧市政道路新民北路(王桥 路-施水路段)及南北地块之间的东西向规划支路 。

  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2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 认定并处置 。

  22 、 经开区 JK202108 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7 个工作日内 , 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供引入一家拥有***文化 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且拥有3 个以上(含 3 个)建设规模均不低于 100 万平方米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 管理经验的运营单位 , 实施本地块项目运营管理的书面承 诺 。如未能按时提供该材料 ,取消竞得资格 , 竞买保证金不 予退还 。 此款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 , 同 步修建一所 12 班幼儿园和一座社区服务中心 。

  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开工建设 ,并在开工建设后 2 年内竣工(结构封顶)。 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按合政〔2014〕31 号文件要求 ,进行 认定并处置 。

  23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 , 与出让人签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 , 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 (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内 容为 :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 ,在无正当理 由不履行义务时 ,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 、省 、 市相关规 定予以失信惩戒) 。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 的 ,终止供地 , 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

  24 、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选择明确成立项目公司 的 , 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地块所在地 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 充合同予以明确 。

  25 、 竞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 ,应由竞得人与自然 资源和规划部门 、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 :①规划设计条件 要求单独用地的 ,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用地面积 、建筑 面积和具体要求;规划设计条件不要求单独用地的 ,要在规 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 。②同步修建的配套 建设项目 ,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要无偿移交地块所在 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 ,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地块所在 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 ,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 负责缴纳 。

  26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 式道路 。

  27 、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 线内的绿化 。

  28 、 竞得人须严格执行 《市规委会 2017 年第五次主任 会会议纪要》要求 ,就 “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 ,若 因日照原因 ,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 , 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 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 , 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

  29 、 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 号) 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 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 ,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 中载明开工 、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否则 ,自合政办〔2014〕 12 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 1 年内 ,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 、 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

  30 、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 ,须严格 执行 2017 年 10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 例》规定 , 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 及技术指标要求 。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 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

  31 、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

  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 号)和规划方案 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竞得人须按照《关 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 作的通知》合规 〔2014〕129 号文件要求 ,满足建筑设计方 案节能审查要求 。

  32 、 竞得人应在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后 3 个工作日内 ,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 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 秘〔2018〕17 号)要求 ,持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用地 红线图 , 向供电部门申请编制供电电源方案 。

  33 、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 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 〔2014〕129 号文 件要求 ,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 置在三层以下 ,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 口 、 电梯和无 障碍坡道 ,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 ,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 。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 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 ,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 源 ,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

  34 、 竞得人须采取 “成交楼面价+综合成本 (含合理利 润)”的方式确定项目商品住宅平均备案价格 ,不得突破各 宗地单独确定的商品住宅平均备案价格(具体价格详见该出 让宗地的公告及出让文件) 。此款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 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 。

  35 、 转竞配建的租赁住房(毛坯) , 由房产主管部门指 定单位按照 2500 元/平方米回购 ,专项用于租赁住房 ,纳入 市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配建的租赁住房回购时 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配建的租赁住房应相对 集中 ,成幢连片 ,应与可售商品住房共享小区配套设施 、 统 一建设标准 。 竞得人须优先安排租赁住房建设 ,在租赁住房

  竣工交付前 , 商品房销售不得超过可销售面积的 80% 。

  36 、 商品住宅销售要求 :①市区的居住和商住地块 ,对 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 售 。②市区的居住和商住地块 ,合理确定楼层差价 ,原则上 , 同一楼幢的同一套型价差就控制在 10%以内 。 以上①②条具 体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 释并监督落实 。③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 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 43 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 ,不得拒绝公积金 贷款购房 。

  37 、本次公告的 17 宗地(不含高新区 GX202106 号宗地)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30 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 也可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0 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 ,3 个月内付清余款 。

  38 、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签订后 30 日内 , 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 , 以上事 项如有变更 ,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 准 。

  我市将结合用地实际情况稳妥推进第二批次和第三批 次批次市区居住用地供应工作 ,第二批次市区居住用地将于 7 月至 8 月计划出让 ,第三批次市区居住用地将于 10 月至 11 月计划出让 。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 口) 。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 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

  http://ggzy.hefei.gov.cn/hftd/

  地块咨询电话:

  滨湖科学城 、包河区: 方劲松:0551-6336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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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 冯骏 0551-63876137

  庐阳区:张晓曼 0551-65509621

  报名受理电话:宋卫东 18225889801 郑军 0551-62778682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郑丰敏 0551-66223771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年 5 月 11 日


标签: 规划 面积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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